福建泉州市场监管局提醒:泡发类食品勿过度追求“美颜”     DATE: 2024-11-05 16:01:27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期,美颜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流通领域“天天都是福建发类3•15”食品安全检测曝光活动推出泡发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截至10月14日,泉州求泉州市共抽检泡发类食品396批次,市场食品发现不合格产品两批次。监管局提

检测发现,醒泡南安市罗东镇仙好利友便利商店销售的勿过标称南安市洪濑玲文干鲜店供货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含量达5.96克/公斤、笋片干铅含量达1.38毫克/公斤,度追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美颜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上述经营者下架并召回以上两批次不合格食品,福建发类并已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信息。泉州求

据执法人员介绍,市场食品二氧化硫是监管局提国内外常见的一种可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护色、醒泡防腐、勿过漂白和抗氧化等作用。但一些不法商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人们长期食用超范围或超剂量添加二氧化硫的食品,容易造成二氧化硫体内残留,破坏新陈代谢,威胁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法》规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先看颜色,正常的干果或干菜色泽较深,而熏蒸后的产品颜色较浅;闻气味,二氧化硫具有强烈的刺激臭味,正常干果干菜应具有本品正常的气味。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尽量不挑选带有刺激性气味的商品,这些商品可能存在二氧化硫超标问题;尝滋味,取产品少许试尝,正常产品具有本品自然的滋味,而硫磺熏蒸后的产品会刺激舌头或会产生辣的感觉;读标签,食品标签标示了该食品的名称、配料、食品添加剂等信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生产企业如在食品中添加了二氧化硫,应在食品标签上作出标识,消费者在选购时可通过食品标签辨认该食品中是否添加了二氧化硫。此外,二氧化硫是水溶性的。通过温水浸泡的方法,可去除残留在食品中的大部分二氧化硫,因此食用一些干货类食品(如银耳、干制黄花菜等)前可在温水中浸泡。

另外,泉州市市场监管局还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途径选购食品,不要过度追求食品的“美貌”,不要过度追求鲜亮洁白颜色的食物,如色泽过分鲜亮的黄花菜、雪白的银耳等。交易时,应保存好购物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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